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裁员潮之华为“工龄清零”
http://www.herschina.com    来源:Hers论坛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许多公司涌动起裁员潮

自从《劳动合同法》今年6月29日颁布后,裁员事件就接二连三出现在公众视野。先是某电视台大规模清退“临时工”,人数达1800之多,接着是深圳任职多年的代课教师大量被辞退,最近广受关注的则是华为的“集体辞职”事件,期间LG、沃尔玛等外企的裁员行为也引发争议。裁员行为不仅仅发生在上述单位,一些中小企业近期也屡有裁员行为,只是未被广泛报道而已。

无论这些企事业单位如何解释,人们总是很容易把这些裁员行为与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相联系。实际上,这次裁员风潮涉及到的多是两类人:“临时工”和在单位工作多年的“老”人。根据《劳动合同法》,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合同的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双倍工资。而对于那些连续工作超过10年的员工,单位必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规定可能促使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采取措施。

相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诸多方面进一步保证了劳动者的权益,让用人单位承担了更多相应的义务。《劳动合同法》出台的一个背景是,由于资方的绝对强势地位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不力,劳动者权益受损害的案例比比皆是。据劳动保障部的统计,1995~2006年的12年中,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加了13.5倍。《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应该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劳动者的现实处境。

其实裁员现象早在《劳动合同法》公布之初就被一些人预料到,但它真的演变为现实还是让对这部新法怀抱期望的人感到沮丧。这股裁员风潮也提醒人们,一部法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在地方政府以发展经济为目标的前提下,改善劳动者的境遇还需要做更多的努力。

华为“工龄清零”计划启动

华为公司包括任正非在内的所有工作满八年的华为员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先后办理主动辞职手续(即先“主动辞职”,再“竞业上岗”),再与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废除现行的工号制度,所有工号重新排序。 

华为为这批员工提供了看起来非常丰厚的补偿:“经济补偿(税前总额)=(N+1)×员工月补偿工资标准(税前)。月补偿工资标准不仅仅是员工的月标准工资,还包括员工上年度奖金月均摊值。 

众说:华为到底想干什么

“别有用心的阴谋”派:网友“Yangtse”认为这种主动辞职并清零工龄的举动是在逃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义薄云天的老板”派:网友“青铜骑士”说自己是一位2000年入职的华为人,正好没赶上这次补偿金的发放。“楼主如果想让我们造反,那就拿出一点硬的证据,证明日后你们拿无固定期限合同之后被解约的补偿金要高过现在到手的钱。”。

上海市中汇律师事务所游云庭律师认为:华为很可能是误解了《劳动合同法》的某些条款,才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铁饭碗,一样可以支付补偿金之后解除合同。

转自《新世纪周刊》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 相关文章
·职场女人,该向男人学什么
·职场好人缘来自与人分享
·什么类型的人不受职场欢迎
·成功必须经过的六项修炼
·藏起"婚戒"走职场!
·职场PK 女人的20 30 40
·后现代女性的薪情和爱情
·白领丽人的心理保健术
·正视你的情绪跷跷板
·十类“金饭碗”越老越值钱
·10个谈话技巧让你平步青云
·办公室四个坏习惯有失水准
·“新退人生” 不想工作
·各国公务员工资收入大比评
·五大令人心动岗位薪酬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