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终结
婚姻因一方的死亡而终结,这是一种无奈,不代表爱的终结,而是爱的继续。婚姻真正的死亡是爱的死亡,因双方的关系变质而终止。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愿意改变的个性,也都有自己生命的执着,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都修炼成圣人,凡夫俗子总有自己的种种的偏执和不足,当双方都不能忍受、不能原谅对方的变坏和丑恶时,双方的关系自然就得终止。
判断婚姻是否终止的标准是:
1、当对方你离开对方的时候,还会不会舍不得对方?当对方主动离开你的时候,你是不是如释重负,长长地舒服了口气,有一种特别庆幸的感觉。
2、当你有机会重新选择的时候,你是否还会选择对方?
如果在离开对方的时候,没有一丝心存不舍,当对方离开自己的时候深感庆幸,这样的婚姻结束越快越好。因为双方曾经的有的美好都永远成为了没有记忆的过去,再在一起也只有彼此的折磨和不尽的痛苦。
当你重新选择时还会选择对方,意思是说对方虽然不好,但还不能找到比他(她)更合适的伴侣。
当重新选择时不假思索的结论是,不再选择对方,则说明在心中有比对方更合适的对象。
十一、善后
离婚时必然要涉及到财产和子女问题。
1、对财产的处理原则是:以解除婚姻为第一目的,为争取财产为第二目的,如果把争夺财产放在第一位,则是不自信和没有自我价值的表现,同时也会再度陷于纷争之中,给自己的一生再一次增加痛苦的回忆,也许会成为一生的阴影。
2、对待孩子的原则是:以对孩子的成长有利为前提条件,充分尊重孩子的选择,切忌拿孩子当工具,变成离婚大战的武器,双方都不应该因离婚而改变对孩子的爱。
因为孩子是不属于任何一方的私有财产,而是全社会包括自己的未来的希望,图一时之快伤害孩子其实在自毁自己的未来。
作者:邱旭瑜律师(天上的虫子)2006年5月11日9时30分于深圳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